
民視新聞/賴國彬、黃毓倫、黃啓豪桃園報導
桃園地院驚傳法警縱放人犯!1名蘇姓男子因案入監服刑,還有一條槍砲通緝,上午法警到監獄借提到法院開庭,法官諭知撤銷通緝,法警誤解法官意思,錯放人放,導致人犯在外逍遙1小時,才被警方逮捕還押監獄。
桃園地院門口安檢,嚴格執行,法警各個上緊發條,因為法警疏失,導致1名人犯脫逃。
蘇姓男子因案在監獄服刑,另有槍砲彈藥案件通緝,法警到監獄,提解蘇姓男子到桃園地院開庭,法官諭知撤銷通緝,沒想到法庭內的法警,以為不用關了,當場釋放人犯離開。

意外重獲自由的蘇姓男子,出了法院門口,就搭乘計程車,到迴龍女友住處,才逍遙一小時就被警方找到,被逮回去服刑。
桃園行政庭長劉為丕說,「他是別人押的就還(押)回去了,還回台北分監。」

曾在法院擔任書記官的律師,也曾目睹人犯惡意脫逃,就算法警不是故意縱放,還是留下了前科。這回桃園地院法警縱放嫌犯,明顯是個人疏失,恐怕也是難逃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