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視新聞/黃建宇、張可倫高雄市報導
高雄有民眾開車時拍下畫面,前方的車輛從車窗亂丟垃圾,民眾拿畫面向環保局檢舉,沒想到最後卻沒被受理。主管單位環保局的說法是,亂丟垃圾的是副駕駛座的乘客,不是車輛所有人,所以無法舉發,不過,也會建議修法。
車輛停紅燈,行車紀錄器卻拍到,前方車窗丟出一坨疑似衛生紙團,後方駕駛認為對方亂丟垃圾,拿畫面向環保局檢舉,但沒想到結局竟然是不受理,原因更讓他傻眼。

民眾說,「我覺得還是得罰,然後由那位車主去決定,要找誰做後續動作。」、「當然不合理啊,因為畢竟都是同一台車丟出來的垃圾,當然都是要算那台車負責。」
還有人說,變相鼓勵亂丟垃圾,原來法律允許從駕駛座以外的座位丟垃圾,質疑是不是有漏洞。
律師 林司涵表示,「依照現行法規,確實是針對行為人來做處罰的規定,不像土地或建物 有針對所有人去做究責或開罰,所以依照現行法規,還是必須要舉報真正行為人,環保局才可以做開罰。」

不過高雄市環保局也回應,目前的廢棄物清理法,裁處對象,就是實際汙染行為人。乘客亂丟垃圾,與車輛所有人難以認定是同一人,不過現在已經建議修法,不讓有心人故意鑽漏洞,到時候只會滿地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