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部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徐姓男子,在公司停車場,撿到一張悠遊卡,事後用這張卡,到超商買早餐,失主看到手機app通知,發現卡片遺失,趕緊報警,而男子到案後,向警方供稱,他是拿錯卡,雖然失主不打算追究,但侵占罪是非告訴乃論,男子仍遭送辦,雖獲得緩起訴,需支付公庫一萬元。

超商裡頭,男子買了早餐和咖啡,拿出悠遊卡B一B,成功結帳,一切都很自然,但這張卡,其實不是他的。卡片失主手機APP,跳出消費105元的通知,驚覺卡片不見,疑遭侵占使用,趕緊報案。

警方調查發現,原來徐姓男子,在停車場撿到悠遊卡,占為己有,直接用來消費,一度辯稱拿錯卡,但拾獲的卡片,有航海王圖案,而他的卡片,則是印有永保安康的鐵路開通紀念卡,圖像明顯有落差,成為破綻。雖然失主,念在同事情誼,有意私下和解,但侵占罪是非告訴乃論,遭函送偵辦,男子雖獲判緩起訴,但須向公庫支付一萬元處分金,撿到悠遊卡,消費百元,最後卻慘付百倍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