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便衣警方抓住,誤將她當成通緝犯女友。(圖/民眾提供)南部中心/謝耀德、莊舒婷 高雄市報導員警誤將到文化中心還書的女老師,當作毒品通緝犯的女朋友,將他強押上車帶回派出所,這起烏龍抓人事件引發風波,警方不僅出面道歉也強調有錯就是要認,絕不護短,而初步會針對當下處理的員警等七人進行懲處。更多新聞: 抓錯人! 高雄警誤把女路人當通緝犯女友 強押帶回派出所分局長向當事人致上最深歉意,當時處理案件的員警等七人都遭懲處。(圖/民視新聞)遭誤抓女子說,我走警察局看你們是不是真的警察。員警說,你幫我打110,請制服的來,身分證幾號,身分證幾號啦。幾名員警在高雄文化中心外抓人,還大聲咆哮,將女子強押上警車帶到派出所問話,態度和言詞還都非常強硬,誇張行徑被民眾拍下po網後,事後發現抓錯人,分局長親自登門,向當事人道歉。高市警鳳山分局副分局長蔡富原表示,對於該所所造成的誤會與驚擾,警方深表歉意,並由本分局分局長,親自向當事人說明與致歉。單位主官向當事人致上最深歉意,警方對於當時處理案件的過失也不寬待,目前初步調查,三名在場抓人的員警各記申誡一支,在派出所言行過當的巡佐遭記小過,另名員警行為不當記兩支申誡,而忠孝所正、副所長督導不周,各記一支申誡。高市警鳳山分局副分局長蔡富原表示,追究考監責任,同時強化員警教育訓練,以為精進。警方將女老師團團包圍,事後才發現抓錯人。(圖/民眾提供)懲處名單接下來還要送交相關單位審核,但這起烏龍抓人事件,員警不僅要負起行政責任,後續若當事人提告,恐怕還有刑事責任要承擔。律師李茂增說,亂抓人的話,這樣會涉犯到刑法302條的,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又因為他是警察,利用職務涉犯了本項之罪,依刑法134條的規定,可以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誤將老師當成嫌犯抓捕,引發社會軒然大波,警方坦承錯誤也強調不護短,絕對要給當事人,一個合理的交代。更多新聞: 快新聞/傻眼!高雄警抓錯人誤將女路人當通緝犯女友 員警、巡佐等人懲處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