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莊舒婷、呂彥頡 高雄市報導
高雄有一名騎機車的男子,不斷在輕軌路口來回騎乘,還直接將停在輕軌公共區域黃色撲面,即使列車已經進站,騎士仍然無動於衷,是直到列車逼近,騎士才離開現場,警方獲報到場了解,將騎士依公共危險罪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一名騎士未依規定左轉,不過前方車來車往,讓他接停在輕軌軌道區,眼看無法前進,他竟然開始在路中央繞圈圈,甚至最後直接停下來,一動也不動,時間長達10分鐘。目擊者:「十字路口一直在那邊轉,一直在那邊繞這樣,有人過去,好像有叫先他移到旁邊去。」民眾:「很危險,就是輕軌會過來可能會撞到。」民眾:「危險因為這不遵守交通規則啊,自己也危險大家都危險。」

危險行徑,引來義交注意,上前要勸離但騎士依舊無動於衷,直到列車緩緩逼近,他才催下油門。輕軌喇叭聲叭叭兩聲後,但騎士竟然不是離開,而是緊貼輕軌列車,疑似在挑釁,擔心會出事,列車司機緊急停下,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將男子請到路邊,了解狀況。警方vs.當事男子vs.救護人員:「是不是太熱了啊,有點中暑啊,有沒有哪裡不舒服,你現在頭暈暈的喔,不會都正常,你要不要去醫院檢查一下。」不論警方怎麼問,這名男子就是不回答,由於天氣真的很熱,擔心騎士身體出狀況,員警立刻將人抬上警車,帶回派出所。高市警三民二分局民族所所長朱家宏:「騎乘機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於車道中暫停等多項違規,最高可處新臺幣432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本分局亦依法舉發。」騎士在休息過後向警方表示,自己有點貧血,當時瞬間暈眩,因此無法辨別方向,只不過違規行為不僅要吃上罰單,還因為輕軌屬於大眾捷運系統也涉及公共危險罪,警方提醒駕駛人出門前,務必確認自己身體狀況,才能避免類似狀況發生,甚至發生傷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