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呂秋遠
有人問我,為什麼黃金詐騙這件事,被害人會一再被欺騙,甚至會全家都一起被騙?難道這些人就這麼傻嗎?這部分,真的不要怪被害人,覺得不貪就沒事了。事實上,人在空亡的時候,就是會變得跟平常不一樣,這種空亡,可能是缺錢、可能是缺愛,就在這個時點發作,然後就這麼陷進去了。我個人的經驗是這樣:
在1998年,也就是27年前,那時候我還不是律師。那一年,我剛錄取博士班,中午要回家跟爸媽說這件事時,發現氣氛不太對。媽媽在哭,哥哥則是暴怒,一心想要出門匯款。我問了一下情況,才知道哥哥因為想要整合信用卡債務,有人跟他說可以幫忙貸款,但是需要先付手續費。為了這件事,他已經連續匯款15萬,這15萬都是他跟同事借的,但是詐騙跟他說,因為我哥哥的操作失誤,必須再匯5萬元,才能順利貸款。知道這件事以後,我當下覺得是詐騙,於是我不准他出門去匯款。
我苦口婆心的跟他說,這是詐騙,你的貸款不會下來,但是你被騙的金額會越來越多。他跟我信誓旦旦的保證,只要再一筆,他們就會匯錢。我跟他說,不可能,你只會再被騙一次。沒想到,他聽到這些話,怒不可抑。我把沙發推到門口,就坐在上面,跟我哥說,你要去匯款,就從我身上踏過去。他看我這樣,更加生氣,直接對我拳腳相向,我就讓他這麼打,完全沒有還手。媽媽在旁邊看到我們兄弟這樣,只能一直哭。時間大概幾分鐘,他突然停手,也哭著跑進自己的房間。接著,我聽到他把房間上鎖,然後把啤酒瓶打破。我聽到這個聲音,衝向他的房間,踢破房門,把碎酒瓶奪下來。最後,我的手腕多了一個疤。
他被我嚇呆了,不知道我這種文弱書生,怎麼可能會做這件事。但是這件事也讓他冷靜下來。他這時候情緒才開始釋放,慢慢接受自己被騙了的事實。
詐騙,有許多起於熟人,我們會覺得朋友不會騙我們,也相信朋友是好意介紹我們賺錢。因此,在信任的情況下,心想如果真的出問題,朋友總是會一肩扛起,沒想到竟然竟然會這樣。心裡不捨的,不是只有錢,而是一種信任被傷害的感覺,甚至比被騙錢更痛。
他們的手法,通常會透過些微的獲利開始,可能是虛擬貨幣,可能是當下正紅的投資標的,例如黃金。然而,這種所謂的「獲利」,要不就永遠拿不到,只有在帳面上看到,要不就是不斷的要求我們再繳「違約金」「手續費」等等謊言,拖延拿到錢的時間。
這時候,被害人為了他們「承諾的獲利金額」,不斷拿錢,先從身邊的人開始,再到銀行借款,把自己的房子拿去抵押。他們會在帳面上讓被害人看到不斷累積的金額,但事實上什麼都沒有,拿到的微薄「獲利」,甚至是別的受害者給我們的錢。最後,走到了地下錢莊。
他們會介紹地下錢莊,被害人也可能走投無路,自己去找借錢管道,心想就算利息超過300%,畢竟是短期借貸,只要配合再匯一筆,獲利就會下來,可以還得起,況且,如果這次不匯款,之前已經交付的金額不就沒了嗎?
「對,我可能被騙,我也知道我很傻,但是我只剩下這個希望了,你可以不要打碎我的美夢嗎?」
我哥當時是這樣,很多沒辦法繼續的人也是這樣,就是一種絕望。
那麼,遇到這種惡質的借款人,被害人能怎麼做?
首先,我們要確定一件事,我們是受害者。欠債還錢沒問題,也是自己不夠小心,才會被騙。但是,我們沒有義務付出這麼多的利息,更沒必要接受這種威脅或恐嚇,甚至暴力對待。
其次,如果是私人借貸,民法現在的利息規定,年利率不能超過16%,超過的部分可以拒絕給付。當舖業的年利率,最高不得超過30%,最多再加上借款金額5%的倉棧費(保管費)不能額外收取其他費用。超過部分,一樣沒有義務給付。
當然,如果是非法的地下錢莊,他們當然不會在乎法律規範,動輒就是100-300%以上的利息,還會搭配各種暴力手段討債。那麼,這時候就可以提告重利罪,或是加重重利罪。重利罪,就是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的情況下,提供金錢或物品,並收取顯不相當的重利。 討債的時候,利用暴力手段,甚至不能易科罰金。所以遇到這種狀況,可以向警察提告,也可以拒絕負擔高額利息。
說這麼多,就是想跟受到詐騙,或是被迫借高利貸的朋友說:
不要放棄。
如果是銀行債務,就做更生協商;是高利貸,就提告重利,減去利息。畢竟人生總是不斷在闖關,遇到問題我們就想辦法解決;解決不了,那就是先讓自己逃跑休息,至少慢慢把本金還掉,人生這麼長,一定可以有答案的。
本文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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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呂秋遠,律師
責任編輯/王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