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張智倫於2024年大選,披國民黨戰袍角逐新北市中和選區立委,其競選總幹事張國炎在數個LINE群組中,發影片稱李正皓是「民進黨選舉蟑螂」、「三賤客」及「性騷擾前科退選」,李正皓向張國炎提告,求償149萬9999元。新北地院判定,張國炎上述指控未經查證,已侵害李正皓名譽,日前判張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政治評論員李正皓提告指出,2023年11月間,當時代表民進黨參選新北市中和區立委的吳崢,與張智倫民調結果接近,在選情拉鋸下,張國炎竟於11月30日下午3時許,分別於「積穗里大小事」、「中和莒東社區發展協會」及「中和區陽光慈善協會」等群組中,發影片指控他是「民進黨選舉蟑螂」、「三賤客」及具有「性騷擾前科退選」,因而求償149萬餘元。
對此,張國炎辯稱,影片並非他作的,僅因認影片內容屬可受公評事項,而轉傳至群組中;他還稱,蟑螂不必然是貶抑詞,可形容特定人具有頑強、不屈不撓之意,且對候選人資格、能力及政見批評,也應為可受公評之事。儘管「蟑螂、三賤客」等詞雖稍嫌刻薄,但也應受言論自由保障;至於「性騷擾前科退選」言論,則是眾所皆知的事實。
但合議庭認為,「蟑螂、三賤客」依社會通念,是對於人格地位的嚴重侮蔑,侵害李的名譽權甚重,已逾越公評界線;至於「性騷擾前科退選」部分,張國炎雖提出數則報導,但合議庭認為,報導寫李過去曾因以私密影片威脅前女友,僅提出對話記錄截圖為佐,不僅真實性未經查證,也沒前後文,能否以此推論確有此事,仍有疑問。
合議庭並認為,李正皓並非因本身的性平事件而退選,而是想藉自身退選,使民進黨得以解決內部性平問題;再加上當時李並非民進黨提名,以無黨籍參選,因此不能以報導就認定張國炎所述為真實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