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乘客突開車門 將「不明液體」寶特瓶放在馬路中間

  • 發佈時間:2025/07/14 13:24更新時間:2025/07/14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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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車乘客突開車門 將「不明液體」寶特瓶放在馬路中間
民眾開車門亂丟寶特瓶在馬路上(圖/民視新聞)

地方中心/黃富溢 宜蘭報導

昨天下午,一輛汽車在宜蘭羅東市區停紅燈,副駕駛座的乘客,突然打開車門,把一罐裝著不明液體的寶特瓶,放在馬路中間,這讓後方的車輛,一一閃避而過。警方獲報後,確定不是危險物品,根本是垃圾,除了可以依道交條例開罰最高2400元,還有廢棄物清理法,再罰最高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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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開車一個迴轉,下一秒,映入眼簾的,竟然是前方車輛副駕駛座的車門突然打開,就看一隻手伸了出來,把一個裝著不明液體的寶特瓶,放在馬路中央,之後關門,揚長而去,後方駕駛看到超級傻眼。

目擊駕駛:「太扯,直接把門打開,把東西放在路中央,那好像是尿。」

由於不確定寶特瓶裡面裝的是什麼,駕駛繞了過去,繼續往前開,期間還不斷跟妻子討論,是否要檢舉前方車輛。

民眾:「大家應該都是不會這樣子亂丟垃圾,但是我覺得他可能不知道哪根筋不對,就忽然做了這個行為。我覺得如果是機車騎士的話要小心,畢竟是瓶類的東西,我覺得壓到可能會發生意外。」

前車乘客突開車門 將「不明液體」寶特瓶放在馬路中間
民眾亂放垃圾在馬路上的地點(圖/民視新聞)

民眾:「我如果有時間,我就檢舉它。看起來是不像爆裂物啦!但是我一定會閃開啦!不可能直接輾過去。」


離譜行徑,發生在周日下午兩點多,宜蘭羅東鎮倉前路段,警方表示,認定車輛副駕駛的行為,已觸犯道交法,可依法開罰1200元到2400元的罰鍰,環保局也說,這樣的行為,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

宜蘭縣環保局副局長 林金龍:「本案亂丟一般廢棄物,本局將通知車主陳述意見,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裁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前車乘客突開車門 將「不明液體」寶特瓶放在馬路中間
宜蘭市同樣有垃圾被誤認成爆裂物(圖/民視新聞)

同樣是垃圾被誤認為爆裂物的情形,還發生在宜蘭市區,警方到場確認沒有危險性後,結束一場虛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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