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座」掰了!立院三讀改名「優先席」 適用對象不限老弱婦孺

  • 發佈時間:2025/07/15 11:40更新時間:2025/07/1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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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愛座」掰了!立院三讀改名「優先席」 適用對象不限老弱婦孺

圖、文/周刊王

「博愛座」正式走入歷史!博愛座讓座爭議頻傳,立法院會今(15)日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將「博愛座」改名為「優先席」,適用對象拿掉「老弱婦孺」,修正為「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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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愛座」正式走入歷史!博愛座讓座爭議頻傳,立法院會今(15)日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將「博愛座」改名為「優先席」,適用對象拿掉「老弱婦孺」,修正為「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

過去《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應規畫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以及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的火車、高鐵、捷運、公車等,應設置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比例不低於總座位數的15%。

為避免民眾因為「老弱婦孺」而強制讓座引發爭議,朝野立委紛紛提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6月23日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並於今日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博愛座更名為「優先席」,刪除原先規定的「老弱婦孺」對象。

三讀條文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以及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之「優先席」,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15%。

另外,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請交通部會商衛福部,就優先席標示訂定統一圖示,供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運用,統一全國一致性標示。並請交通部會同衛福部研議「優先席」多元宣導措施,請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共同宣導,並輔以人員廣播提醒,讓社會大眾發揮禮讓精神及同理心,並尊重他人使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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