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徐詩詠報導
博愛座該由誰來使用,過往造成不少民眾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產生糾紛,甚至肢體衝突。對此,立法院今(15)日院會三讀修正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將現行「博愛座」改為「優先席」。不過,究竟改名後會不會改善先前亂象?不少網友持悲觀態度,直言「一樣啦」。
博愛座未來將走入歷史,立法院三讀後,除了名稱改為優先席之外,使用定義也有所改變,包括現行原本的適用對象「老弱婦孺」,改為「其他有實際需求者」。三讀條文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之「優先席」,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15%。

不過,針對這樣的改變是否能讓過往「博愛座糾紛」情況好轉,不少網友在PTT上表態,指出「老人:『我就是需要,你們給我滾』。」、「直接取消啦」、「老人:『你有我優先嗎,學校父母這樣教的。』」、「換什麼名字,不懂就是不會懂啦」、「連這個都要立法,還談道德」、「何謂實際需要者..明確性原則?」、「名用處不大,還是需要多多宣導」、「全車都博愛座就解決了吧」、「我要坐就是實際需要」、「倚老賣老的贏」、「需要去訂定這種東西就表示台灣人水準很低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