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李美妍報導
立法院11日三讀「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定於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外傳行政院擬聲請釋憲、覆議或不編列預算的方式來解套。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7)日上午親上火線召開記者會,說明110至113年歲計賸餘使用情形,他表示,若要普發現金需舉債1014億,「我正在考慮,這在我們道德上過不過的去?國家財政上應不應該這麼做?陷入我們現在的一個思考」,他要各界捫心自問想一想,這是一個好方法嗎?卓也說,願至國會報告讓國人來做公決。
今早11時30分,卓榮泰、政院秘書長龔明鑫、發言人李慧芝、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陳慧娟親自召開記者會,向國人說明110至113年歲計賸餘使用情形。
卓榮泰表示,他認為普發現金違反《憲法》與《預算法》的相關規定,從110至113年,實徵數超過預算數是有1兆8707億,但當中有2804億元是直接撥給地方政府,另有1957億依照法律須撥補給特種基金,包含金融監督管理、健康福利捐與房地合一稅,實際上中央所有的是1兆3946億。
他解釋,任何實徵數超過預算數,最先要的用途就是償還債務,該年度本來要舉債的(預算),政府就減少舉債,把實徵超過預算數的部分,用來支應這些預算的費用,110年至113年債務還本有1838億,減少融資調度(舉債)7094億,換句話說這4個年度當中,「我們已經減少或降低增加8932億的債務,這應該很明顯吧」。
卓榮泰說,扣掉還債、給地方政府、移撥特種基金、先前戰機及疫情的特別預算等,目前可用的累積賸餘就是4436億左右,因此編了4100億的特別預算條例中,就會剩336億,若立院刪1000億的台電補助,再加「非合憲」的普發現金,就會達到5450億,換句話說要舉債1014億元發給國人,「我正在考慮,這在我們道德上過不過的去?國家財政上應不應該這麼做?陷入我們現在的一個思考」。
他提到,「我們自己捫心自問想一想,讓國家舉債來普發現金,這真的是一個在現階段我們要集中國力防救災、強化經濟、國土安全韌性、更照顧弱勢同胞也好,的前提底下,讓政府舉債來普發現金,真的是一個好方法嗎?」
卓榮泰強調,國家這4年來縮衣節食,才有4436億的歲計賸餘,是國人4年來在經濟、工業、農業各方面長足努力發展,才累積這麼多實徵數超過預算數,也拜託大家不要用超徵兩個字,因為任何一個實徵數都有法律依據,都不應該被認為是超徵。
他指出,任何一個徵收都是有法律依據,是國人努力讓實際徵收數超過預算數,因此賸餘會增加,但實際上把它用到這個地方去,政府有義務跟人民說明清楚,人民也有權利了解。
卓揆續指,立院也有義務了解全盤,也應替政府做政策說明,而不是用誤導的方式,立院更有義務在合法合憲底下審查預算,「因此我再次要求,我能夠到立法院去做充分的說明與報告,讓國人來做公決,讓公民來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