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蔣巧薇報導
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姐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讓國人重新思考相關刑責問題。立法院今(18)日三讀通過新增《刑法》272之1條,虐待7歲以下兒童致死,最高可處死刑;今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表決票數為贊成59票,反對0票。
「剴剴案」震驚全台,掀起國人對惡保母的強烈譴責與抵制浪潮,更有民意要求虐殺7歲以下幼童或虐童致死者,最重刑罰必須納入極刑,而立法院今日也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
修正草案新增第272條之1,第一項、殺未滿7歲者加重其刑2分之1;第二項、對未滿7歲者,以凌虐方式殺之,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未遂犯罰之,預備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該案在中午12點在立法院會進行二讀表決,結果為出席委員105人,贊成60、反對45,贊成者多數通過;而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也投下贊成票;隨後進行三讀表決,結果為出席委員59人,贊成59、反對0,由立法院長兼會議主席韓國瑜宣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