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中心/黃兆康 新竹報導
千金難買好鄰居。新竹市一對剛購屋的夫妻檔,自家門裝上有監視器的電子鎖,沒想到被對門鄰居以侵犯隱私為由,一天平均兩次的頻率,拿貼紙貼住門鎖鏡頭,至今貼貼紙次數多達120次,夫妻倆不堪其擾對鄰居提告,男子最後被依違反社維法裁罰6千元。
收集側翻開,一面又一面的綠色圓點貼,一旁清楚標示數字,通通都是對門鄰居,惡意貼在這對住戶家門上,為了擋住監視器的貼紙,從去年底至今累計超過100次,讓他們實在不堪其擾。當事投訴住戶 錢小姐:「鄰居他對我們家鏡頭上面,所貼的貼紙他總共貼了,到現在為止總共121張,在我安裝電子鎖之後,鄰居開始陸陸續續到我的門前,試圖遮蔽我的鏡頭還有感應器」。

新竹這對夫妻檔,去年剛添購新房,為了居家安全,在大門裝設有鏡頭監視器的電子鎖,但對門黃姓鄰居卻以鏡頭對著自家隱私被侵犯,時不時就用貼紙黏住夫妻檔門口的貓眼,走廊監視器清楚可見,男子走出家門後,轉身從口袋拿出貼紙,隨手一貼就當沒事離開。當事投訴住戶錢小姐:「我們安裝的時候也是請合法的技師、合法的廠商,去做這個安裝的動作,所以我不知道為什麼鄰居,要一直對我持續的進行騷擾的行為」。

夫妻倆受不了去年底對黃姓男子提告,沒想到等判決的過程中,黃姓男子從1/21-2/27日,長達38天的時間,又以平均1天張貼將近2次的頻率,在出門及返家時,密集性的在夫妻檔住處的大門電子鎖、貓眼貼貼紙,多達67次。當事投訴住戶錢小姐:「早上、下午、晚上甚至凌晨半夜的時候,他每貼貼紙的時候都會用力按壓,或是甚至他會再推動門把,然後我就會感到驚嚇」。電子鎖業者:「你停留超過10秒它才會做抓拍的動作,除非我們人一直站在這邊,不然完全看不到外面在做什麼」。業者解釋,電子鎖的監視器,不會偷窺他人隱私。雖然黃姓男子被依違反社維法裁罰6千元,抗告也被駁回,但,他仍依妨礙隱私等事由,對鄰居夫妻倆提告。只能說,好房有錢就能買,但好鄰居可是千金難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