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周刊王
2022年8月,高雄地檢署宣布破獲跨國詐騙案,指控詐團以高薪出國打工為誘餌,將台灣人騙至杜拜拘禁並施以電擊等虐待手段。當時檢方為警示社會,對媒體公開一段受害者逃跑失敗遭電擊毆打的畫面,並說明台籍主嫌2人已聲押禁見。不料這段影像的真實主角其實是另一名在柬埔寨受害的潘姓男子,而非該次杜拜案件的受害人。
根據《三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報導,潘男自柬埔寨返國後,震驚發現自己出現在檢調釋出的畫面中。潘男指控,因畫面未經完全去識別化,遭詐團認出身分而再度遭囚禁虐待。他提起國家賠償訴訟,要求賠償20多萬元,並主張高雄地檢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未詳加查證便公開影像,導致自身二次受創。
但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在審理3次開庭後,於28日作出一審判決,駁回潘男的國賠請求。法官認定檢方發布新聞稿與影片的行為並未違反偵查不公開作業規定,且從案卷證據來看,潘男早在影片曝光前就已遭詐團施以電擊及虐待,無法證明後續的傷害與新聞發布之間有直接因果關係。
報導中提到,潘男於案件曝光後,被診斷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他與支援他的民間團體共同聲稱,檢方影片公開的失誤直接危及被害人性命安全,應承擔相應責任。
高雄地檢署外也有多個人權團體集結,包括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婦女救援基金會等,手持標語抗議:「檢調濫權害人命」、「檢方洩密、國家害命」。
抗議團體指出,法院判決過於嚴苛,未考量潘男當時身處海外、生命安全受威脅、無力即時蒐證的處境,卻仍要求被害人舉證影片直接導致二次施虐,讓人無所依靠。他們不滿法院沒有審酌詐騙人員尚未全數到案的現實,也沒有考量受害者地理與行動限制,認為國賠認定過於僵化。
針對法院的判決,民間團體表示將持續協助潘男提出上訴,並呼籲社會各界持續關注此案,要求相關單位為錯誤行為承擔應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