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題組/王馨曼 、吳俊德 台北報導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風波越演越烈,7月31日午後,民視團隊直擊台師大研究倫理審查委員走進校園、開會查案,他們找來前女足隊教練周台英約談,要調查過去幾年她所做的人體研究,為何出現重大倫理瑕疵。

台師大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副主委曾育裕表示,「目前我手邊知道的就是周台英的案子有5件,有1個是教育部計畫,有2個是自行研究,那2個自行研究發現更嚴重問題是,他的人體研究有涉及抽血或是採血,要送IRB,可是她沒有送!」

周台英教練應送審案件卻未送,是便宜行事,還是另有原因?根據《人體研究法》,人體研究計畫書必須經過簡稱IRB的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才能招募受試者或進行實驗,否則主管機關可開罰10到100萬元。

另外,師大IRB還發現另一項嚴重問題,「原本爆發的精準運科計畫,抽血部分至少是找兩個護理師來抽血,但以前有計畫是找學長來抽,沒有找護理人員,這本身就是違法。」現行學術制度還出現哪些問題,才讓受試者成了無辜的「白老鼠」?完整專題報導請點選YouTube影片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