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魏熙芸報導
誤入非洲大草原?今(13)日凌晨,宜蘭縣羅東鎮有民眾於路上行駛,卻有一隻鴕鳥闖入視野,只見牠一路狂奔,最後在五結鄉被抓到,估計「逃亡」距離超過10公里。對此,警方經追查,表示該鴕鳥應是自行跨越圍欄,所幸並未造成任何事故,後續依道交條例第84條開單舉發飼主;另農業處也指出,該飼主違反動保法,將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哪來的?羅東有位民眾在路上撞見「鴕鳥狂奔」,將該畫面PO上社群平台Threads,笑說「颱風天在路上遇到鴕鳥的機率有多高」,隨即吸引破47萬次瀏覽,更有近700則留言,網友紛紛逗趣表示「他跑得好像嬌羞的少女,一直喊『老爺不要』」、「跑的背影好像祺貴人:皇后娘娘 皇后娘娘」、「鴕鳥跑步外八欸⋯沒辦法跑直線再加上闖紅燈,喝不少哦」。
值得注意的是,該鴕鳥於宜蘭一路狂奔,先是從壯圍逃跑,經過蘭陽大橋跑到羅東博愛醫院附近,後來在五結鄉仁七路被抓到,不少地區民眾均表示「有看到牠」,預估奔跑距離超過10公里。事後飼主指出,鴕鳥名叫「罔市」,平時很乖,推測因雷聲過大受到驚嚇,才會衝出圍欄「逃亡」。

對此,羅東分局表示,今日凌晨4時許,於羅東鎮南門路37號前,收到民眾報案有鴕鳥在道路上行走,並有民眾於臉書社團稱於聖母醫院前發現該鴕鳥。後續警方於五結鄉仁七路1處所找到該鴕鳥,經附近熱心民眾協助將其固定,所幸並未造成任何事故。
經警方追查,該鴕鳥為王姓飼主飼養於壯圍鄉,應該是自行跨越圍欄跑出來,現場告誡飼主並依道交條例第84條開單舉發,處所有人或行為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責由飼主將鴕鳥運回;同時呼籲如有飼養動物,應注意勿使動物自行上路,如致生事故時,飼主仍須負相關刑事、行政及民事責任。
另農業處副處長林信宏也提到,該飼主違反動物保護法第 20 條第1項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7歲以上之人伴同,可依第31條第1項第9款,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