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廖姓詐欺犯假釋出來,卻囂張拍影片,把過去在詐騙集團的經歷,拿來當題材,還笑說把判決書當履歷表,保證被詐騙集團錄取。立委黃珊珊昨天(16)拿這支影片在立院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立刻說會請法務部把人找出來。廖姓男子也已經到案說明,並依煽惑他人犯罪函送法辦,檢方也已提報撤銷假釋。
被假釋出來的詐騙犯沒好好反省,高調又囂張拍影片,一副做詐騙很驕傲。15號立院打詐專案報告上,行政院長看到當場怒了!
黃珊珊播放新聞片段:「不只吧有那麼少嗎,這300萬...這是一個車手,行政院長卓榮泰vs.立委(民眾)黃珊珊,他交保了這是詐騙犯詐騙犯這麼囂張,行政院長卓榮泰vs.立委(民眾)黃珊珊,要找出來這樣的行為還放在社會上不應該。」

下令法務部立刻揪出來,這名男子因詐欺等案件入監服刑,今年1月才假釋附保護管束出監,沒想到才自由半年多,就不斷拍影片挑釁司法威信,雲林檢方13號在台中找到人,先到派出所作筆錄,也已經提報撤銷假釋。
台北監獄也在15日深夜發3點聲明,深表遺憾及強烈譴責,後續將依法處理,證實已收到雲林地檢署通知,將正式撤銷假釋,讓男子回來執行剩下1年11個月又20日的刑期,未來也不會再給他假釋的機會。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表示,有關本署假釋附保護管束人廖○凱在網路社交平台高調表示:其詐欺26名國人之犯行,從受害人財損中分得新臺幣(下同)300多萬元、政府僅能強制扣押7,200多元,且為了假釋始賠償被害人部分款項,並提及想賺錢可以找他等語。其言行公然挑釁被害人及社會,並有煽惑他人犯罪之嫌,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已於114年8月13日通知廖男到案,並於15日以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函送本署偵辦。
為了打詐,法務部新修法,增訂詐騙金額新級距,原本詐騙1億,下修到1千萬,就處5年以上12年以下徒刑,;而減刑條件,除了自首外,必須在6個月內和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全部金額。
修法從嚴、從重打詐,就是要讓詐騙集團有所警惕,趕緊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