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因詐欺案被判刑6年5月確定,假釋中的廖姓男子竟在網路社交平台高調炫耀其詐騙26名國人的犯行,還譏諷政府僅能強制扣押7200多元,並提及「想賺錢可以找他」,雲林縣警西螺分局將廖男約談到案後,依煽惑他人犯罪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並提報撤銷其假釋。
廖姓男子前因詐欺等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5月確定,入監服刑後於今年1月23日假釋附保護管束出監,管束期間至116年1月12日。沒想到假釋中的廖男不知悔改,竟然高調炫耀他的詐欺犯行。
廖男在網路社交平台高調表示,其詐欺26名國人之犯行,從受害人財損中分得新台幣300多萬元、政府僅能強制扣押7200多元,且為了假釋始賠償被害人部分款項,並提及想賺錢可以找他。
雲檢表示,觀護人在管束期間對廖男進行一對一教化,叮囑其應遵守法律與規範,不得再重蹈覆轍。然而,廖男不僅未知悔改,反而公然拍攝並發布內容惡劣、挑釁司法威信及社會良知之影片,態度囂張,視法律為無物,檢察官通知其到案說明,並將依相關規定向法務部提報撤銷其假釋。
雲檢強調,受刑人於假釋附保護管束期間,務必遵守相關法律規範,對於在保護管束期間仍恣意違法,甚至煽惑他人犯罪者,雲檢絕不寬貸,以維護法律尊嚴與社會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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