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鄭榮文 嘉義報導
嘉義市的圓福街上,居民投訴過去停在路邊的白線外側都沒事,但最近兩年頻頻被檢舉違停,每次都是900元的罰單,居民們抱怨為什麼會這樣,實際詢問才知道,原來他們停的這條是10公分的"車道線",而不是15公分的"路面邊線",等於是停在車道上,因而被警方開罰。

投訴人林姓退休老師說,「我從然沒有想過說居然會收到,一張違規停車逕行告發的,這樣的一個罰單。」拿出被警察開立的逕行舉發單,這名退休的林老師好生氣,在當地停車停了那麼久都沒事,怎麼會最近常常在收罰單,林姓退休老師說,「幾十年來車子也都是沿著這樣的路邊這樣停,這個是影響我們,對白線停車的信賴保護原則,這個會造成我們非常地困擾。」附近大樓住戶也說,「大概從兩年前開始到最近,警察都常常來這邊開違規停車。」

附近居民也抱怨,住了幾十年都好好的,不是白線以外就能停嗎?為什麼他們卻接罰單接到手軟,實際問問警方才知道,原來問題出在這,嘉市警公園派出所長韋昱廷指出,「經本所員警獲報到場,確認為10公分車道線,所以依規定逕行舉發。」通常大家認知中,能停車的,是這種15公分寬的路面邊線,在邊線外側是路肩,可以臨時停車、但車輛不准行駛在上面,停車時也不能超出邊線,但民眾挨罰的,是10公分的快慢車道分隔線,也就是說,白線的外側,依然還是車道,當然就禁止停車,影響通行,最重可處1200元罰鍰。

高雄市交通大隊執法組巡官胡雅璇指出,「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15公分,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至於快慢車道分隔線,係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10公分,在快慢車道分隔線外側道路屬慢車道,如於該處停車妨礙慢車道車輛通行,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小小的五公分差距,卻變成了檢舉達人的罰單提款機,當地里長就勸說希望警方勸導代替開罰,但警方也是有苦難言,嘉義市王田里長馬久彥就說,「盡量可以開勸導就勸導,但是他們說每次都不能開勸導,開勸導這樣他們也沒辦法交代。」,嘉市警公園派出所長韋昱廷表示,「會勘後於8月25日,改繪製成15公分路面邊線。」只是最後在嘉義市府的協助下,決定改畫成15公分的路面邊線,讓居民終於可以安心停車,不用再擔心罰單找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