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一名清潔隊員傳出因為將一口還可使用的回收電鍋,轉送給另外一位生活辛苦的拾荒老婦人,沒想到卻因此遭到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消息傳出馬上在社群掀起討論,就有網友認為這則新聞令他感到相當無奈,並發起討論表示「法理情之間該怎麼平衡」,不過就有同業跳出來解釋,點出1關鍵表示:「大家別怪檢察官、法官吧!」。

網友貼出近期引發話題的電鍋事件,指出一名資深清潔隊員工作了34年,在回收車上看到一口電鍋還能使用,就想到可以送給需要的拾荒阿嬤煮飯,沒想到接著就卻因此遭到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該名清潔員出庭認罪,表示「真的不知道這麼嚴重」,表示自己的初衷只是希望阿嬤可以過好一點而已,而後清潔隊要她歸還,該名隊員也不好意思直接向阿嬤收回,還掏錢花了一兩千買新的電鍋給阿嬤,而由於電鍋案回收價為32.56元,檢察官也指出該名清潔員動機單純、金額極低,建議法院「從輕處理」,對此原PO就感到相當無奈:「法理情之間該怎麼平衡」。

討論一公開,馬上就有網友批評:「32.56回收價的電鍋檢察官還能起訴?該辦的案子不去辦,找這些弱勢者麻煩是要做什麼?浪費司法資源,破壞社會和諧。」、「看來回收物只能當廢鐵賣掉,處理掉能正常使用的東西,完全違反資源回收的環保本意。上級單位應該立一個機制,將堪用的物品贈送給低收入者使用。」、「真的超鬧,一堆動機不單純、貪更多的不去查,不去抓,抓這種的⋯感覺可以說是浪費司法資源」、「這個很扯。完全喪失了彈性!歐美對於微案,在公開可公議的情況,是可以用不同處罰替代的。」。

討論之中也有新北清潔員跳出來說公道話,他解釋:「我是新北清潔隊員,這事情固然很瞎,但沒辦法法律就是法律,規定就是規定。」,點出只要任何東西上了垃圾、資源車就屬於「公物」,他認為:「說真的做到這麼資深連這個都沒注意到甚至不知道真的很不應該…」,他表示並不是想要責怪對方,因為他真的很有愛心,「我能斷定這位好心的隊員一定是被自己人或是其他眼紅或是相處不好的民眾檢舉的,再來畢竟遊戲規則早就說好了,大家別怪檢察官、法官吧!」。

該名清潔員也覺得大部分的公務人員一定是認真守法,但總是會有少數「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所以面對司法介入,「認為我們不應該一竿子打翻一條船,更何況這件事情他們也是按照規定在辦案而已,但我還是希望更大的案子能快點辦一辦,希望國家能看見基層人民真正辛苦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