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南澳遊客「撿鹿骨」被檢舉 農業處:最高可罰五萬元

  • 發佈時間:2025/09/12 19:06更新時間:2025/09/12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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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南澳遊客「撿鹿骨」被檢舉 農業處:最高可罰五萬元
不能帶走! 南澳遊客"撿鹿骨"被檢舉 農業處:最高可罰5萬(圖/民視新聞)

地方中心/黃富溢 宜蘭報導

有民眾在網路分享,之前去宜蘭的南澳地區遊玩,原本只是體驗抓鱉的樂趣,意外撿到鹿角,事後帶回家,遭到網友檢舉,面臨罰則。對此,宜蘭農業處表示,這一類的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都是屬於國家財產,不能隨意持有或展示,一旦違法,最高可開罰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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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倆到溪邊玩耍,原本只是體驗「螢烏賊抓鱉」,沒想到收籠時,竟意外撿到一副鹿骨頭,兩人把它當成戰利品、帶回家,還開心PO網分享,沒想到引發熱溢,就有網友質疑,這樣的行為已經觸法。民眾陳先生表示,就有民眾檢舉到農業處的樣子,那可能過了一段時間以後,他們就聯繫上我,說要來約談,那就順便告訴我說有這個法律的問題,就說這個野外的動物的野生遺骸,是不可以隨便拿取的,是屬於國家的。

宜蘭南澳遊客「撿鹿骨」被檢舉 農業處:最高可罰五萬元
父子倆到溪邊玩耍,沒想到收籠時,竟意外撿到一副鹿骨頭。(圖/Threads masafather1229)

事發在宜蘭南澳的上游秘境,11號早上,農業處會同保七總隊到陳先生家,他坦言自己很錯愕,根本不知道山裡的東西,有些不能帶走。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活體及野生動物產製品,都不得買賣或隨意展示。民眾陳先生表示,還好說,我在這個過程,即便有人出價,我也沒有要賣,如果說別人叫我賣,那我就不是這麼簡單就可以結束了。

宜蘭南澳遊客「撿鹿骨」被檢舉 農業處:最高可罰五萬元
農業處會同保七總隊到民眾家。(圖/民視新聞)

宜蘭縣府農業處畜產科長卓盟翔表示,像這種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產製品,像這種頭骨其實也算是產製品,那其實是不可以持有的,那如果持有的話就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不得持有。目前鹿骨已經繳回農業處,提醒民眾,野生動物的產製品不可隨意帶回家,否則最高可處五萬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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