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外界關切交通部明年度預算調整,恐影響地方重大交通建設推動,交通部今(18)日澄清,隨著《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地方政府統籌分配款大幅增加,中央將資源回歸地方,正是賦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自主權與責任感,期盼地方政府能善用這筆款項,主動編列軌道建設經費,加速地方交通建設腳步,以回應廣大民意對交通改善的殷切期盼。
交通部表示,為配合財劃法修法,2026年度預算由原先編列的2,200億元調整為1,101億元,其中對地方捷運建設的補助經費也一併納入調整。這項調整並非中央不重視地方建設,而是因為地方政府在財劃法修法後,擁有更充裕的財源,已有能力自行編足所需的建設經費。
交通部舉例說明,以台北市為例,在財劃法修法後,今年度統籌分配款增加約452億元,若能撥出其中十分之一,即足以編足捷運建設所需經費;台中市今年度也增加295億元,若撥出其中七分之一,便足以確保捷運工程順利推動,不必擔心停擺。這顯示地方政府確實有能力補上建設經費缺口,關鍵在於地方政府如何負責任地進行財政調度與資源分配。

交通部強調,中央與地方的角色是夥伴關係。中央將持續在制度與資源上提供支持,但地方政府更應展現主動性與規畫能力。拿到統籌分配款不是終點,而是推動地方建設的起點,如何運用這筆款項、優先推動哪些建設,都是地方政府必須向市民負責並提出具體回應的地方。
交通部最後呼籲,在統籌分配款大幅增加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應以市民需求為優先考量,將捷運與軌道建設經費編列到位,展現應有的擔當與決策能力,讓事權回歸地方。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才能打造更完善便捷的交通網絡,帶動區域均衡發展,創造共榮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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