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部中心/蔡松霖 雲林報導
前台西鄉長林芬瑩與夫婿丁文彬,因向綠能業者索賄560萬元,案件經過將近3年審理,兩人各被判12年及13年半徒刑,全案定讞。不過丁文彬早在今年6月就棄保潛逃,被發布通緝,徒留太太林芬瑩面對,今天(22日)到案執行發監。
前台西鄉長林芬瑩:「我有甚麼話要說喔,我很不滿啊。」儘管不滿,但上訴遭駁回,判決已經定讞。

前台西鄉長林芬瑩抵達雲林地檢署,22日發監執行,10多名親友陪同中,唯獨沒有同樣被判刑的夫婿丁文彬的行蹤。因為他今年六月份就落跑。前台西鄉長林芬瑩:「很無奈非常地無奈,記者vs.前台西鄉長林芬瑩,(妳先生有跟妳聯絡嗎),先生你們替我找找看,我找不到老公,記者vs.前台西鄉長林芬瑩,(找不到老公喔)我很可憐。」

回顧案情是,2020年起,太陽光電業者多次向台西鄉公所申請架空電桿租用及林帶通行權,都被拒絕,請下包商協助,透過白手套居中牽線,與時任鄉長的林芬瑩夫婿丁文彬接上線,丁文彬開出每一甲地的路權須收取40萬元,經斡旋支付560萬元,收賄當天林芬瑩在場目睹丈夫將裝有賄款的紙箱放回車上。林芬瑩被判12年、丁文彬13年6個月徒刑,全案定讞。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丁文彬卻自己落跑。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前台西鄉長丈夫丁文彬部分,其在二審判決後,上訴最高法院期間即已逃逸,本署將收受最高法院相關卷證之後,依法發布通緝。」前台西鄉長林芬瑩因索賄發監服刑,夫婿丁文彬棄保潛逃,150萬元保金被沒入並發布通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