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周刊王
一名白髮老婦29日搭乘台北捷運淡水信義線時,因手持雨傘與多件物品,要求一名年輕男子讓出優先席,但男子未予理會。雙方發生肢體接觸後,男子起身將老婦踹飛至對面座位,事件在網路上擴散,對此,律師王至德分析,若老婦因此受傷的話,男子恐怕要背上傷害罪的前科。
根據當時目擊者與影片畫面,事發車廂座位並未坐滿,但該名老婦仍堅持要求男子讓出優先席,並聲稱「東西很多,想掛在旁邊」,接著多次以手中的袋子敲打男子膝蓋。男子最終起身反擊,一腳將老婦踹飛至對面座位。老婦當場情緒激動,高聲喊叫並揚言報警,還對周遭乘客說「原來他是男的啦,我現在才知道他是很可怕的人」,隨後離開現場。
對此,律師王至德於臉書「法老王」發文指出,雖然許多網友認為男子回擊「大快人心」,但從法律角度來看,男子雖擁有自我防衛的權利,仍需考慮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的合理範圍。由於老婦的攻擊行為力道有限,男子以腳踹回擊恐難構成正當防衛,更可能被認定為「過當防衛」,即使可爭取減刑,仍可能須面對傷害罪的刑責與道歉責任。
有網友詢問兩人是否算互毆,王至德進一步分析,即便雙方行為構成互毆,依現行法規,雙方仍可各自成立傷害罪。然而,從攻擊力道與實質影響判斷,老婦的攻擊力明顯無法造成傷害,法律上不易主張對男子造成明確威脅。
針對此事件,台北捷運公司則發布聲明,強調車廂內設置優先席係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原意是優先提供真正有需求者使用,並非限制特定族群。若乘客遇到相關糾紛,可透過車廂內對講機聯繫行控中心,或於車站洽詢站務人員,亦可利用AI智慧客服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