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台中市一所國小4名女學童,2年前因不滿同班男同學言行舉止,竟密謀用「黃金葛汁報復」,將毒液摻入水壺內,導致男童喝下出現腹瀉、嘴麻與嘔吐症狀,事件曝光後震驚社會,男童家長提告求償101萬元,因其中一名女童已道歉,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結,判3名女童及家長應連帶賠償6萬1800元,仍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4名女童與被害男童是同班同學,女童們因不滿男童平日態度與言行,2023年4月間竟密謀「下毒整人」,先在紙條上列出多種植物毒物選項,包括夾竹桃、姑婆芋與黃金葛,並在紙條上註記「黃金葛只會口腔刺痛、胃痛而已」,最後認為黃金葛最容易取得而採用。
同年4月27日,女童們用滴管,將榨取出的黃金葛汁滴入男童水壺裡,男童喝下後出現噁心、腹瀉及嘴巴發麻等症狀,但未立即察覺遭人下毒。事隔數日,其中幾名女童認為「效果不明顯」打算重施故伎,幸好被其中一人臨時勸阻。
直到5月11日,男童發現其中1名女童的課桌椅處,放置疑似黃金葛汁的玻璃瓶而向老師通報,進而揭發此事,校方立即介入調查並通知家長,涉案4名女童中,有1人主動道歉,其餘3人則由家長代表與對方溝通,男童家長不滿孩子受害及精神創傷,對3名女童及家長提出民事求償101萬5050元。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女童們行為導致男童出現焦慮、恐懼、情緒低落等心理後遺反應,且經診斷有焦慮與憂鬱傾向,綜合雙方經濟能力與事發情節,一審判決3名女童與家長須連帶賠償6萬1800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