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中心/陳崇翰 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處社區最近爆發停車費糾紛,住戶不滿當時買房子時,建商明明說可以路邊免費停車,但近期卻收到法院傳票,理由是積欠停車費,讓住戶非常不滿,有的住戶甚至欠了50.60萬。住戶說,社區道路是私人土地,管委會根本無權收費。但管委會認為他們一切程序合法。
車停在自家社區內,沒收到收費單,以為可以免費停,但卻挨告,說欠繳停車費,讓住戶覺得莫名其妙。挨告住戶:「兩年的時間,他告了我三十幾萬,那我這樣算一算,平均一天我大概要停16個小時,好像我們都不用上班。」

挨告的住戶,住在基隆一處大型社區內,停了這麼久的車子,現在才知道,停車要收費,1小時收費30元,一天就要720元。估計約有一千輛的車都沒付停車費,有的住戶甚至欠繳的停車費高達60萬元。管委會4月把其中欠五千元以上的車主,共80位住戶告上法院。但住戶傻眼,說當初買房時,建商說可以免費路邊停車,加上地下停車場的機械車位老舊又數量不足,才會停在外頭。挨告住戶:「我們這邊有1600戶,那總共停車位也才1000個,因為它又是機械式的停車位、又是20幾年前的老的裝置,車子比較重的都沒有辦法找到適合的車位。」其他住戶:「一個小時30塊,那甚至比外面的收費還來得多、還來得高啊,時空空間都不一樣嘛,當時可能兩戶一輛車,現在可能一戶兩輛車,可能使用的這個空間不夠用。我是覺得適當啦,可是應該有區分啦。」

管委會說,社區有停車位出租,路邊是給訪客或施工等車輛臨停的,至於收費沒上限,是不希望住戶長期停放,影響通行。挨告住戶:「你要向地方主管機關核備,還要領得停車場登記證,才可以依法營業。這個劃地為王的行為,就是一個強盜的行為。」不過被告的住戶不滿,社區道路,是私人土地,管委會憑什麼收費,痛批根本是佔地為王。目前他們已經找基隆市府陳情,請求幫忙協調,但由於道路屬於私人土地,要怎麼解決,恐怕還有得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