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李汶臻報導
日前受颱風「風神」外圍環流及東北季風的共伴效應影響,北台灣和東部地區近來降下驚人大雨,狂風驟雨程度全然不輸颱風來襲。據中央氣象署預報,北部雨勢預計到本週六(25日)才會趨緩,但光復節連假(週日)東北季風增強,雨勢將持續到下週二(28日)。面對大雨炸不停,開車上路的駕駛「該開啟霧燈、大燈還是警示燈?」再度引發網友熱議。
近來豪大雨狂炸北台灣,暴雨天開車上國道,到底「開不開雙黃燈」、「開霧燈、大燈還是警示燈」等話題,再度引發兩派網友論戰。日前更有網友在Threads上貼出行車記錄畫面,只見大雨期間路面積水,放眼望去一片灰濛濛,前方黑色小轎車打著雙黃燈亂切車道,讓原PO忍不住抱怨:「下雨打雙黃燈,最怕遇到這種...」。

貼文曝光後,有關霧燈、大燈以及警示燈(雙黃燈)的正確使用情境再度引發討論,不少駕駛湧入留言:「雨天不開霧燈不是可以檢舉嗎?路上一堆,對於這種開閃燈的也要檢舉下去,亂用燈光就該罰」、「一個月的大雨,閃雙黃燈的沒開大燈的,路上五成以上」、「一堆大晴天開霧燈開遠燈,真的下大雨只會閃雙黃燈」。
實際上,針對霧燈、大燈和警示燈(雙黃燈)的準確用法,國道公路警察局就曾在臉書發文解答,雨天行車要打開大燈和霧燈,其中霧燈的使用時機是:「在天氣不佳、視線不良的情況下,例如下大雨或起濃霧時,霧燈具有穿透力強、照明亮度高的特性,對於視線不佳的路段能提供幫助」,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若違規,在高速公路上最重會被罰6000元。
至於雙黃燈到底該怎麼閃才對?高速公路局列出4種情況,包括「前方開始回堵」、「遇到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機械突然故障,造成車輛拋錨無法行駛」或是「發生事故追撞時」都可按下雙黃燈來提醒後車注意。其中「濃霧、濃煙、強風、大雨」這一情況的法源來自「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規定,遇上述特殊情況,導致能見度極低時,車輛時速應為40公里以下或暫停在路肩,才可以打雙黃燈。另也特別提醒,若需變換車道,一定要暫時關掉雙黃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