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楊佩怡報導
「全民+1政府相挺」普發現金自週三(5日)上午8時起開放登記,今日(10)起,不分尾數,所有符合資格者皆能前往普發一萬官網(https://10000.gov.tw)登記,款項最快將在明日(11)晚間6時起至12日陸續入帳。就有不少學生在網上發文直言,能收到錢很開心,但最終還是要被爸媽收走。對此,律師王至德在臉書公布解答:「錢是孩子的,爸媽不能占為己有。雖然可以動用,但是要花在孩身上」。

王至德律師在臉書發文表示,他看到許多小孩在網上抱怨普發一萬被「父母搶走」。針對抱怨內容,他指出有的父母就會說他們花錢養孩子,所以這個錢是父母的,「這是不對的,因為父母扶養孩子是法律上的義務」,在法律上有「未成年人的特有財產」的概念,只要是孩子無償取得的財產,都屬於「特有財產」;而未成年人的特有財產特點在於「所有權雖然是未成年人,但是父母可以為了孩子的利益來『使用收益』這個財產,不用經過未成年人的同意」,但王至德強調,雖然不用經過同意,「但必須得花在孩子身上才可以」。

另外,王至德也提到,有些父母說會將普發一萬拿去繳學費、當生活費等,但他認為這些錢本來就是父母要出的,理論上不應該拿子女的錢來付才對,因此這說法會有些爭議。不過若是將一萬元花在基本生活費以外的費用,像是買給孩子iPad、iPhone或電腦的錢,他則認為用孩子的一萬元來付沒有問題。總結來說,未成年其實抗議也沒用,「因為爸媽本來就可以為了孩子的利益用掉,不用經過孩子同意,就算父母不用掉,未成年人除了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行為之外,所有的法律行為本來就都要經過父母同意,未成年人們其實也沒辦法任意的用掉這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