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黃彥翔報導
根據《國籍法》規定,若要擔任民選公職,1年內須放棄除我國以外的他國國籍;然而,近期立院國民黨團擬提案修法,欲使中配不受法規限制,即不用放棄原國籍也可參政,引發輿論抨擊,形同「特權修法」幫中配解套。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5)日回應,若修法將某個國家或地區排除,才是標籤化處理。
針對近期《國籍法》爭議,劉世芳昨(24)日表示,該法針對所有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人士,「若特別對於中配(修法)的話很奇怪,這是非常特權的條款」;且根據行政院2023年函示各部會,所謂中華民國之外的外國國籍,「當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過國民黨卻批評此舉為「害讓台灣出事」,甚至指稱她應下台負責。
對此,劉世芳重申,中國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只要申請合法許可,在台灣不管是生活、福利、工作都受同樣保障。不過唯一比較不同的地方是,《國籍法》第20條明訂必須對單一國家效忠,「針對中華民國以外的任何國家,都是同樣規定處理,該法並無『化外』」;若特別將某個國家或地區修法排除,才像是標籤化處理。

台中市長盧秀燕日前指出,公職應以「中華民國為唯一效忠」,也包括中國籍在內;反觀桃園市長張善政指稱,內政部以《國籍法》討論中配參政權恐怕有疑慮,應站在人權角度,讓他們盡快獲得參政資格。
劉世芳強調,擔任公職「只能對單一國家效忠」,不可能針對2個國家,無論盧秀燕、張善政的說法,內政部都會參考。 她進一步說道,《國籍法》修法是否產生「標籤化」,反而對未來中配參加任何公共活動,會有不同想像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