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廖予瑄、黃彥翔報導
昨(24)日苗栗一名67歲的鄭姓獨居老翁被照服員發現陳屍在家中,原以為是不慎跌倒致死,但警方卻在他的頸部、眼周發現挫傷瘀青,且2日前曾有2名男子進入鄭翁住家,懷疑案情不單純。對此,法醫高大成今(25)日指出,需以死者的死亡時間及傷口位置,還有2名男子指甲中是否殘留有鄭翁的皮屑,來判斷是否為他殺,「所有傷口都可以說是意外,唯獨頸部的傷口不可能是意外所造成的。」
高大成指出,經過警方調查,鄭翁眼部周圍出現瘀血的情形,宛如熊貓眼,「眼睛是很軟的組織,只要有摔到或撞到並造成出血,即使一開始沒怎樣,血液也會慢慢聚集到眼部,形成熊貓眼。」
「最重要的證據是,被打的位置在哪個位置」,高大成強調,若頭部外圍有傷勢,可能就是意外跌倒所造成的傷口;但若是傷口在頭頂中央,則是遭人毆打的傷勢,「就是他殺。」

另外,高大成也提到,案發現場的地板留有凝結的血塊,「一般在活著時所流的血,會在1至2小時內凝結;死亡後所流的血則會因缺乏凝血酵素,所以不會凝結」。他進一步說明,要判斷鄭翁的死亡時間,除了要以遺體的失溫狀態及身上的屍斑情形,來分析他是何日身亡,還要解剖他的胃,觀察他所進食的食物屬於早、中、晚哪一餐。
高大成直言,若鄭翁死亡時2名男子在屋內,應該就是有對老翁痛下毒手;若鄭翁是在他們離開後才死亡,有可能就是2人在屋內對他施暴後,最終導致其受傷致死。因此高也說,要斷定2人是否涉有重嫌,應化驗其指甲內是否有老翁的皮屑;如果有的話,雙方可能就有接觸並爭吵的情形。
高大成重申,「所有傷口都可以說是意外,唯獨頸部的傷口不可能是意外所造成的」,他解釋,由於頸部受到下巴跟肩膀的保護,因此就算跌倒也不可能摔傷脖子,「機會很小」;再來,若是頸部的舌骨有骨折,可能就是被掐死的,「一定是他殺」。

最後,高大成強調,雖然初步判斷鄭翁是意外跌倒身亡,但2名男子的嫌疑也不小,因此只要化驗2人的指甲是否殘留有鄭翁的皮屑,就可以判斷是否為他殺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