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售機車種類有限,街上不少同款機車趴趴走,但牽車時,得放亮眼睛看仔細!在新北市有1名男子,他向朋友借機車,牽車時轉動鑰匙、發動了引擎,事後卻發現,自己牽錯車了。不同組的鎖頭,竟然能成功發動,縱使當事人無意犯案,仍觸法無奈被送辦。
騎車上路前,不少人鑰匙一插,轉動後催了油門就走。新北市鶯歌1名男子,他向朋友借機車,到超商買東西,他原本把車,停在鏡頭遠處,走出超商後,卻在門前騎了另一台車離開。搞烏龍騎錯車,還害自己挨告。
看看這兩台車,其實是同一牌、同一款,顏色也都是黑色,差只差在,一台正面有「貼紙」,另一台沒有。挨告的文姓男子,是跟朋友商借車子,哪會注意那麼多,匆匆忙忙進出超商,也忘了自己車停在哪,看到一樣車款,騎了就走。令人納悶的是,鎖頭不是同一組,鑰匙竟然轉的開、還能發動?騎錯車與報案失竊的車主,都覺得不可思議。
鶯歌分駐所員警吳沂頻:「他當下也是覺得錯愕,因為他也是跟人家借車,所以他也沒有發覺說,車牌號碼那些,騎回去才知道,車款、車型跟車齡都是相近,所以他就沒有發現。」
過去,我們也曾在新聞上披露,有一對兄弟檔,分頭買了2台一樣的機車,鑰匙竟然能夠共用。類似個案,不小心開到別人的機車,誤騎挨告竊盜的也有。也提醒大家,騎錯車要是車主已報失竊,就算事後證明是騎錯,竊盜屬公訴罪,警方只能依法送辦,牽車前千萬得辨別清楚,再上路,以免自討苦吃。
(民視新聞薛嘉瑩、胡希哲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