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頓午餐好貴!彰化一名李姓男子單手騎機車,另一手拿著午餐邊騎邊吃,被後方轎車以行車記錄器拍下檢舉。警方取締開單,法官判罰1萬2千元,男子不服提出申訴被駁回,上訴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也被駁回,全案確定,要記違規點數3點,還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2016年12月20日下午3點多,李姓男子騎著機車,行經彰化縣鹿港鎮鹿東路,邊騎機車,邊拿著東西正在吃,被後方轎車行車記錄器拍下,向警方檢舉。
就是這一段,左手拿著午餐、飢腸轆轆往嘴裡塞,右手負責催油門的畫面,被警方取締開單,法官也認為單手騎機車已經構成「危險方式駕車」,判罰12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還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被罰的騎士認為,雖然他用單手騎機車,但都有小心駕駛,不服裁罰,提出申訴卻被地院駁回,再上訴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也被駁回,全案確定,不得再上訴。李南單手騎機車的行為,法官確定判罰1萬2千元,這頓午餐真的很貴。
(民視新聞/李文華 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