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地檢署公訴組辦公室即將遷到15公尺外的原國防部採購大樓,為了省下300萬元外包搬家費,找來檢察官、工友、替代役和法警一起搬家。立委黃國昌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質詢,認為,法警搬家已經越過應負的職責,而且還脫下制服掩人耳目,要法務部交出報告,徹查到底是法警自願還是被迫?
不論是守在安檢門、過X光機、還是指引報到民眾開庭方向,台北地檢署法警堅守崗位,但現在卻傳出,就連搬家也得叫法警來。
台北地檢署爭取到一個新的環境,距離本署只有15公尺的距離,為了省下國家300萬元的經費,動用到法警來幫忙,現在卻扯出爭議。
立委黃國昌在立院質詢,槓上法務部,拿出法警脫掉上衣,化身搬家工的照片,質疑為何法警要做非勤務規範內的事,北檢回應,當天不只法警,就連檢察官也都一起幫忙,且將來法警會在新的辦公室值勤,搬的都是以後大家要用的東西,短短15公尺距離,同仁一起幫忙,也幫納稅人省錢。

新的辦公室,原本是國防部採購大樓,現在移撥給北檢公訴組。9月29日,出動5名法警;9月30日補班日,勤務較少,出動10多名法警。其實法警勤務有明文規範,包括警衛、服務台,候訊室人犯體檢、收文勤務、辦理聲押、具保、提解人犯。這次因為幫忙搬家,遭到質疑,法務部也承諾徹查,2週內交代法警到底是出於自願還是被迫。(民視新聞王皓宇、蔡明政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