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年前被控殺警、2006年遭判死刑定讞的鄭性澤,去年逃過死劫,因台中高分檢認為兇手可能另有其人,替他聲請再審成功翻案,台中高分院裁定釋放鄭性澤,在當時引發社會關注。之後歷經1年又5個月審理,今逆轉改判判鄭性澤無罪。
檢方以台大醫學院法醫研究所鑑定,指警員蘇憲丕共中3槍彈5個創傷口,但原判決只提中3槍彈3個創傷口,未對蘇警為何右手肘內側和胸部還多了2個槍傷口做解釋說明。
此外,原判決認定被警方開2槍擊斃的羅武雄,第1槍擊中胸部心臟即當場斃命,第2槍再擊中腹部,因此無力再對蘇警開槍,據此認定是鄭性澤開槍擊斃蘇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