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大學校長遴選爭議,監察院今天(15日)通過對教育部的糾正案!監委認為,教育部函釋違法擴張「相當教授」的範圍跟資格條件,讓郭旭崧以副教授資格成為國立陽明大學校長。而且遴選委員會召集人張鴻仁跟郭旭崧,當時身兼同一家公司的董事與獨董,與台大管中閔遴選爭議很類似。
陽明大學校長爭議,經過幾個月調查,監委正式對提出的糾正案!國立校長須具教授或是相當教授資格,但教育部2013年函釋,放寬了「相當教授」資格,讓郭旭崧以副教授身分,當選校長。
不僅如此,陽明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的召集人張鴻仁跟郭旭崧,當時都在同一間公司「心悅生醫」。郭旭崧是獨立董事,張鴻仁是董事,到了遴選委員會上,一個是候選人,一個是召集人,沒有利益迴避,似乎有失公平。
監委仉桂美更指出,「教育部用迅雷不急掩耳的速度,很快就派任陽明大學校長,現在還有某大學,教育部拖到現在,一個國家的尺度,不可以選用不同的標準。」
意有所指,因為管中閔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幾乎跟郭旭崧狀況一模一樣,但教育部回應「還沒有到核准聘任階段」,讓監委無法接受。
教育部解釋,兩間學校發現問題的時間點不同,並非兩套標準,也強調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遴選案,一切依法行事,除非解釋有調整,否則不影響校長職位,但監委也要求教育部兩個月內,回應、改善,否則將進一步糾舉。
(民視新聞/馬登州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