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意識抬頭,有貨車司機開車撞死狗跑走,被警方依肇事逃逸開罰3千元,吊銷駕照1個月,他不服提行政訴訟,法官認為雖然狗不是人命,但屬於他人財物,肇事者當時沒有留下聯絡電話,也沒有下車查看,就開車逃逸,為了杜絕歪風,判警方裁罰有理。
一隻小白在路上逛大街,沒想到後面一輛黑色貨車往前開,一個不注意,狠狠的撞上牠,可憐小白命喪輪下,好幾個人紛紛查看車子底下,這隻小狗已經一命嗚呼。
事情發生在2017年11月,張姓貨車司機行經新北市新莊中港三街,把狗撞死卻沒停下查看,被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開罰3千元、吊照1個月,男子不服打行政訴訟,法官勘驗監視畫面,認為警方裁罰有理。
法官研判,男子肇事後並沒有下車尋問狗狗是否有主人,也沒有把遺體放到旁邊,更沒有留下聯絡方式,如此判決,更是希望大家能尊重生命。
(民視新聞/王皓宇、李佳泓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