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一所國小有家長投訴,老師依成績把學生分級為上等、中等、下等人,還把下等人分為癌症一期、二期、末期,讓家長覺得太誇張,甚至孩子還因此轉學。校方解釋老師是進行比喻,目的是希望學生往上進步,但方法錯誤,老師會檢討改進。
教室裡小朋友認真仔細聽課,老師賣力教學,但現在卻有老師把成績差的學生用癌症來比喻,讓家長無法接受,向教育局申訴。
這名老師將班上同學,依成績分為上等、中等、下等,下等還分為癌症一期、二期、末期,校方趕緊出面澄清。
教務主任表示,「是用比喻的方式,並沒有對學生貼標籤,也沒有意指班上任何一位學生,經過那一次局裡告訴我們投訴事件之後,我們也請老師修改他比喻的方式。」
據了解,這名代理老師在校服務6年,表現良好,接到家長投訴後,學校馬上進行了解,強調老師並沒有真把學生貼標籤、分級,但確實比喻失當。
教育局也認為不妥,老師第一時間修正了教學方式,但至於懲處,則需由校方進行討論。
(民視新聞/陳仕承、賴政坤 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