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爭議 監院:管中閔違法兼職

  • 發佈時間:2018/08/16 19:40更新時間:2018/08/16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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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遴選爭議 監院:管中閔違法兼職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延燒至今,台大仍然沒有正式校長,如今監察院經過半年調查,認定管中閔的確違法兼職,時間程序上有瑕疵,而台大和教育部在管理上有明顯重大違失,導致後續遴選過程中,資訊沒有完全揭漏,因此糾正台大和教育部,不過台大下午堅稱兼職瑕疵是時間落差導致,管中閔並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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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違法兼職,管中閔曾說這是制度漏洞,不過,現在被監察院狠狠打臉。

針對管中閔被指控違法兼職的有3個職務,監察院經過半年的調查,結果是台哥大獨董職位,管中閔在2017年5月2日申請時,5月17日台大批准,6月14日他才兼職,符合規定,但是薪酬和審計委員兩個職務,在6月14日就已經兼職,卻到8月1日才申請,直到9月22日台大才批准,違反規定。

監察委員高涌誠說:「8月1日管先生連校內的核准都沒有的狀況之下,他就出席了第二次的審計委員會,不能夠講說大家都這樣,只有我有事,好像一個人闖紅燈我抓不到,那所有人都闖紅燈,那我要紅綠燈幹嘛?」

台大主秘李心予說:「寄給我們東西的東西有一些時序的差異,我們校內程序裡面還是完備的。」

台大將疏失推給時間落差,但是監察委員拿出數據,強調台大只有18.46%的專任老師,有符合先核准再兼職的規定,遠低於國立大學31.91%的平均標準,明顯有重大違失,對台大提出糾正,另外教育部,明明訂了專任教師兼職規定,卻沒有作好監督責任,也對教育部提出糾正,要求通盤檢討改善。

高涌誠表示:「管教授簽名的推薦資料表裡面,這個兼職是空白的,代表這個案子自我揭漏的功能是失靈的,台大有這樣的嚴重,不能夠依照兼職處理原則來處理,教育部也不能夠長期來監督。」

李心予表示:「重啟這個部分,我們還是靜待訴願的結果,再進一步再跟各位報告。」

台大校長遴選案鬧的沸沸揚揚,繼教育部5月4日提出報告,認定管中閔違法後,監察院再糾正台大有明顯重大違失,只是台大仍然不願意重啟遴選,加上北檢近日內也將針對管中閔獨董爭議和前教育部長吳茂昆竊占東華專利權等爭議,傳喚兩人到案說明,拔管效應,看來還有得燒。

(民視新聞/李榮晋、郭南宏、張育睿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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