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家長聯盟針對10月23日報導愛家公投,以三種錯誤描述來誤導,來函內容如下:
錯誤引導1:
不是「限制」民法,是「維持」民法。愛家人士卑微請求維持民法婚姻價值,維持台灣真平等,真人權。
錯誤引導2:
不是「廢除性平教育」,是要求「實施適齡性平教育」,拒絕對「心智年齡尚未成熟」的國中小學生實施同志教育。
錯誤引導3:
不是「排除同性權益」,而是要用「其他形式保障同性權益」,維護台灣絕大多數人的權益,這才是真平等,真人權!
高雄市家長聯盟針對10月23日報導愛家公投,以三種錯誤描述來誤導,來函內容如下:
錯誤引導1:
不是「限制」民法,是「維持」民法。愛家人士卑微請求維持民法婚姻價值,維持台灣真平等,真人權。
錯誤引導2:
不是「廢除性平教育」,是要求「實施適齡性平教育」,拒絕對「心智年齡尚未成熟」的國中小學生實施同志教育。
錯誤引導3:
不是「排除同性權益」,而是要用「其他形式保障同性權益」,維護台灣絕大多數人的權益,這才是真平等,真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