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演鈕承澤,涉嫌性侵一案,事情爆發後,他神隱家中兩天,直到週五(7日)一早8點半,終於步出家門,面對媒體追問,他不願多說,只講了一句「讓我去大安分局吧」,而且態度從容,臉上露出微笑,根據了解,事發後,鈕承澤不斷傳道歉簡訊給受害女子,請她不要提告,還說要賠償60萬元,但女子擔心被封口,斷然拒絕。
性侵案件爆發後,神隱超過48小時,鈕承澤終於踏出家門,他穿著黑色T恤、黑色外套、還戴上灰色墨鏡、理著大光頭,揹著帆布包,一身便裝,準備前往大安分局。
面對媒體大陣仗包圍,鈕承澤開口跟記者溝通,還露出一抹微笑,神情看似輕鬆,搭上計程車。

超過20家電子、平面媒體,早在大安分局守候,鈕承澤在律師和友人陪同下,緩緩前進,準備製作筆錄,面對記者追問,他三緘其口,只是如今還傳出,案件爆發後,鈕承澤要賠償受害女子60萬元。
這起案件發生於11月23日,劇組人員在鈕承澤家中被侵犯,隔天在朋友陪同下,第一次到警局,但因為身心受創、過度驚恐,她沒有直接點出加害者姓名,筆錄、證物皆不完整,直到12月5日,才第二次報案,這回還帶上驗傷單,事發後,鈕承澤多次傳道歉簡訊,說可以給對方一筆錢,問女子不是要出國嗎?他要處理,希望事情到這結束,還說自己做錯了、喝太多,真的抱歉,但受害者回絕,不希望這筆錢成了封口費。

前一天晚上,鈕承澤就透過臉書發出聲明,說事發至今,面對排山倒海的壓力,精神狀況極差,但自己不會逃避,該承擔的責任會勇於面對,但事發後,警方二度通知未到,是因為害怕,還是在跟律師商討對策,恐怕只有鈕承澤知道答案,但確定的是,不管他怎麼負責,對女子造成的傷害,恐怕已經無法彌補。
(民視新聞/王皓宇、劉毓琦、王翊軒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