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3月,新北市新莊發生一起情侶割喉案,李姓男子不滿女友在公園和前男友見面,醋勁大發,回到家竟拿刀割喉,砍殺女友,犯後謊稱是殉情,新北地院一審判他無期徒刑,週三(30日)上午,高院二審宣判,認為李姓男子抄佛經懺悔,還下跪道歉,依殺人罪改判他15年,對此,死者的兒子表示,完全無法接受法院判決。
陳姓婦人躺在擔架上,被抬上救護車送往醫院急救,但仍宣告不治,去年3月,新莊這起割喉情殺案,驚動附近住戶。
47歲被告李國琳和50歲死者是情侶關係,因爭風吃醋,懷疑女友不忠,一氣之下,拿刀砍殺女友,一審新北地院判無期徒刑,到了高院二審,改判15年。

陳姓死者兒子痛批,「我覺得非常的不合理,也沒辦法去期望,法官有時候就是聽信他的一面說辭,我媽50歲而已,連當阿嬤的機會都沒有。」
一審以被告抄佛經、道歉,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則認為,李國琳當庭向被害家屬下跪、犯案當下主動打119求救,加上賠償家屬20萬元,犯後態度良好,改判有期徒刑。李國琳聽到判決,當庭三鞠躬說謝謝,這看在被害人家屬眼裡,完全無法接受。

陳姓死者兒子表示,「他一直以來都是避重就輕,當初預留兩把菜刀,或說把我媽衣服割破,不能因為他在裡面表現怎麼樣,什麼抄佛經,就讓他有減刑的機會,一條人命換20萬元,誰都不會能接受的。」
家屬質疑,當初對方給的20萬元,應該是李國琳家屬的心意,並不是他託家屬領出積蓄的賠償,法院以此為由輕判,死者兒子痛斥人命不值錢。
15年刑期若表現良好,服刑過半就能聲請假釋,面對判決,死者家屬表明上訴決心,當初被告還在臉書上寫著,想要一輩子愛女友,沒想到自己最後成為恐怖情人,賠上一生,更造成一個家庭破碎。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