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系女縱火燒死父親 一審判刑12年

  • 發佈時間:2019/12/18 17:53更新時間:2019/12/18 19:51
  • LINE
    FACEBOOK
    TWITTER
    COPYLINK
醫學系女縱火燒死父親 一審判刑12年

台南劉姓女子,醫學系畢業後待業在家,今年5月間因為與母親發生爭執後,買汽油回家潑灑後點火,造成父親傷重不治,母親及弟弟灼傷。台南地檢署依殺害直系尊親屬殺人罪嫌起訴,不過劉母和弟弟都替她求情,台南地院合議庭週三宣判,依殺人罪處劉女12年徒刑,執行前入相當處所監護2年,可上訴。

更多新聞: 新店男潑姐姐汽油點火!自家彩券行燒光 母葬身火窟

劉姓女子今年5月15日深夜,因為細故和母親口角後,隔天凌晨帶著一個塑膠桶,到永康區一間加油站,購買500元汽油返家,涉嫌將汽油潑灑在一樓客廳的床墊上,點火後駕車逃逸,父親因逃生不及,命喪火窟,母親和弟弟都遭大火灼傷。案經地院一審宣判,依殺人罪處劉女12年徒刑,執行前入相當處所監護2年,可上訴。

台南地院刑事庭長林臻嫺說:「量處有期徒刑12年,一併命被告應在刑事執行前,先另入相關處所施以監護兩年。」

院方考量因為劉女經過精神鑑定後,認為她辨識違法行為的能力,已顯著降低,再加上親屬當面向法官求情,尤其母親認為女兒狀況愈來愈糟,懇求法官盡快讓她就醫。

林臻嫺表示:「本案倖存的被害人家屬,就是被告的母親跟弟弟,都表示本案是因為被告求學時,承受壓力雖然沒有就醫過,但是她的行為疑似精神病狀,情緒不穩才鑄下大錯,基於親情仍願原諒被告,請求法院可以從輕量刑。」

一審法官審酌後,認為被告經成大醫院鑑定團隊,建議安排強制精神治療。考量執行完畢後始進行治療,比執行前治療實益低,因此要求被告執行前,先入相當處所監護2年,避免病情繼續惡化。
(民視新聞/林俊明、鄭博暉 台南市報導)

更多新聞: 檀香山槍擊案 至少兩警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