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在即,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讓師生嚴加戒備,但各縣市至今未有統一停課標準。對此,教育部今(20)日宣布,只要一位師生確診,該班停課,若一校有兩位師生確診,則全校停課。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部分停課標準:
- 1班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
- 1校有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校停課。
- 1鄉鎮市區有3分之1學校全校停課,該鄉鎮市區停課。
- 前述1.至3.之停課情形,仍應視實際疫調情形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適當之調整。
- 各直轄市或縣市、各區或全國之停課,將依國內疫情狀況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措施為實施依據。
- 高級中等學校如有選修或跑班之課程,得比照第2點第1款大專校院停課標準辦理。
大專校院部分停課標準:
- 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師生所修/授課程均停課。
- 有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校(區)停課。
- 前述1.至2.之停課情形,仍應視實際疫調情形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適當之調整。
- 醫事類專業科系依「醫、牙、護理、藥學及醫事檢驗復健相關科系學生實習場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作業原則」(教育部109年2月10日台教高(五)字第1090016538號函)辦理。其他校外實習課,依教育部109年2月11日台教技通字第1090019309號函辦理。
- 學校遇停課情形,得縮減上課周數,採1學分18小時彈性修課,於周間或線上課程等補課方式辦理,惟仍應兼顧教學品質及學習效果。當校園出現確診病例而實施停課時,得視疫情調查結果評估決定實際停課措施(如停課天數、對象)。學校應依上述原則,訂定學校停課補課及復課措施,併同應變計畫報教育部審查。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