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先前訂定八大類醫材差額上限,原訂8月1日實施,引發醫界反彈,傍晚健保署發出公告,確定廢止。
健保署表示,將改為對收費超過極端值及民眾反映異常調漲者,動態監控管理。此外,健保署也會建立價格透明之醫材比價網,讓醫師與病人參考。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健保署先前訂定八大類醫材差額上限,原訂8月1日實施,引發醫界反彈,傍晚健保署發出公告,確定廢止。
健保署表示,將改為對收費超過極端值及民眾反映異常調漲者,動態監控管理。此外,健保署也會建立價格透明之醫材比價網,讓醫師與病人參考。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