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杜絕假MIT! 經濟部:16日起進口口罩無論用途一律申請輸入許可

  • 發佈時間:2020/09/10 14:09更新時間:2020/09/10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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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杜絕假MIT! 經濟部:16日起進口口罩無論用途一律申請輸入許可
經濟部宣布,自9月16日起進口口罩,不論醫用或非醫用,應先向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圖為加利科技公司以中國製非醫用口罩混入實名制通路,引發爭議。(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除加利科技公司將中國製口罩混入實名制通路,口罩國家隊之一的「豪品公司」也被經濟部主動查獲,將中國製的非醫用口罩包裝為「台灣製」,並流入市面販售。為避免業者進口口罩違反進口目的,經濟部與衛福部、財政部研商,自9月16日起進口口罩,不論醫用或非醫用,應先向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

經濟部說明,進口人可在貿易局建置的「口罩輸入許可申請系統」線上申請輸入許可,只要資料填寫完整系統就會自動核發,申請時不用檢附任何文件。不過口罩自海關放行日起,進口人需要在每週一到「口罩輸入許可申請系統」線上登錄口罩流向。

經濟部表示,為讓進口人了解口罩許可的申請程序,貿易局將於9月14日對外說明,除在貿易局禮堂實體說明外,同步在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桃園、新竹、臺中、台南及高雄等5個辦事處以視訊方式說明,另外進口人亦可透過直播方式了解。

另外,經濟部強調,無論國產或進口的市售拋棄式非醫用口罩,均應依商品標示法規定標示,一定要標示商品名稱、製造商/進口商資訊、商品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數量或規格、製造日期等項目。至於標示方式,可於單片口罩本體、包裝或說明書擇一詳細標示。

經濟部指出,如經查獲有違反者,將依商品標示法第15條規定要求限期改正,另有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且可以連續罰。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