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率全國之先,要求轄區內九大類餐廳業者,必須明確標示出豬肉產地,以及有無含「萊克多巴胺」,假如瘦肉精超過安全容許標準,最高可處2億元罰鍰,新北市長侯友宜說,目前新北議會已經通過食安條例,將送行政院核定公告,如果沒過,不排除提訴願或釋憲。
各大連鎖餐廳業者,在豬肉食材上,一一貼上標示,註明豬肉產地在哪裡,並且清楚告訴民眾,豬肉不含萊克多巴胺,新北市長侯友宜率領九大類餐飲業者,以及局處首長,強力宣示,新北豬肉要標出「萊」。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從立法全面保護,清楚標示萊豬,以及成立聯合稽查組,三個面向,來全力守護新北市民的健康飲食。」
就是這個標示,上面要清楚標示產地,下排字要標示不含萊克多巴胺,如有登載不實,將可處最高400萬元罰鍰,假如瘦肉精超過安全容許標準,甚至可開罰最高2億元,新北市議會已經三讀通過《食安自治條例》,將進一步送交行政院核定公告。
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如果行政院有不一樣,我們該釋憲的該訴願的,我們還是要採取法律上自己的態度。」侯友宜展現拒絕瘦肉精的決心,他還提到,中央政府說要讓民眾自由選擇萊豬或非萊豬,但標示卻不夠清楚。新北市長侯友宜說,「總統說過,要讓民眾選擇吃或不吃,所以標示清楚很重要,但是我講那麼久,政府好像在標示上,只標示原產地,並沒有標示萊克多巴胺,或是沒有萊克多巴胺,這讓我們覺得非常遺憾,身為新北市市長,守護新北市市民的健康,這是我的職責,也是我的態度。」新北市長侯友宜,防堵萊豬,不只超前部屬,還展現鐵腕手段。
(民視新聞周婉菱、黃柏榕、SNG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