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名香港青年,8月嘗試來台尋求庇護,但卻遭中國海警攔截拘捕,秘密扣押近5個月,30號中國法院判決結果出爐,除了2名未成年沒被起訴,期於10人都遭判刑,最重還被判3年刑期。對此,公民團體再度出面聲援,更呼籲台灣政府應該升級援港政策。
12港人案判決結果出爐,除了兩名未成年不起訴,鄧棨然和喬映瑜組織偷越邊境罪成,前者被判入獄3年及罰金人民幣2萬元,後者被判入獄2年及罰金1.5萬元。其餘8人包括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則都被判刑七個月。為了聲援港人,公民團體計畫將聯合提出港澳條例第60條「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強化台灣升級援港的政策。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