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女子揹著長槍,去逛永華夜市,民眾看見拍照PO網,還引發討論,警方不敢大意,立刻到場盤查,這名女子說那是買給小孩的玩具步槍,擔心被偷走,才揹著逛夜市,不過這樣的行為,已經引發民眾恐慌,最後被依違反社維法送辦。
女子邊走邊吃突然遇到警方盤查,因為他身上揹著一把槍逛夜市,嚇壞不少人。女子右肩揹長槍,在永華夜市逛大街,有民眾見狀拍照PO網,警方趕到現場了解,女子說身上的槍是買給小孩的玩具步槍,怕被偷所以揹在身上,沒想到造成恐慌。
台南警局第四分局副分局長余豐展表示,「他說是帶小孩去玩具店,買那把玩具槍,因為怕遺失,怕玩具槍遺失,所以隨身揹在身上,因為造成現場民眾的虛驚,我們認定有安全之虞。」
雖然這把玩具槍沒殺傷力,但女子揹槍行徑,引發民眾恐慌,警方依涉嫌違反社維法移送簡易法庭裁處,最高可處拘留3日或1萬8000元罰鍰,女子貪方便,揹玩具槍逛夜市,付出的代價不小。
(民視新聞/林俊明 台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