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被指稱參與參與民陣發起8.18維園「流水式集會」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西九龍裁判法院今天宣判,黎智英與李卓人各遭判12個月徒刑。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另外8名民主派人士,被指於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參與民陣發起8.18維園「流水式集會」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官1日在西龍法院宣讀裁決,裁定7名被告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均成立。
西九龍裁判法院今天宣判,黎智英和李卓人各12個月徒刑,梁國雄遭判1年半徒刑;李柱銘則判11個月徒刑、緩刑2年。
港區域法院7日曾就另案開庭審訊,黎智英、楊森和李卓人被控先前反送中運動時期,2019年8月31日在港島參加「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活動,審訊原訂為期7天,但因3人突於庭上認罪,法官表示將無需進行審訊,目前尚未判刑。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