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宋姓男大生開車擦撞一輛超跑,遭超跑車上3名惡煞毆打重傷昏迷,檢方昨晚將涉案的3名惡煞聲請羈押。今日下午,台中地方法院裁准3人羈押禁見。
宋姓男大生開車擦撞一輛超跑,遭車上張姓男子3人毆打致昏迷,3名惡煞昨日晚間遭到聲押,台中地院今日下午裁定收押。
法院裁定收押理由指出,經訊問後,張姓男子涉嫌刑法304條第1項強制、第277條第1項傷害及第271條第2項、第1項殺人未遂等罪嫌,另陳姓男子、李姓男子2人分別涉刑法304條第1項強制、第277條第1項傷害等罪嫌,均犯罪嫌疑重大,且張姓男子殺人未遂罪部分,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
法院指出,3名男子供述不一,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又被告3人最近均有暴力方式處理糾紛之前案,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危害社會治安甚鉅,若不予羈押,難進行追訴、審判之程序,且有羈押之必要。法院表示,檢察官聲請羈押被告及禁見接見通信有理由,裁定被告張姓男子等3人均准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張姓男子在彰化經營百桂食品的張父和張母已分居10年,今一起到醫院門口為「下跪道歉」,張母更是掩面痛哭淚喊:「對不起,發生這種事情我真的很難過」,並求宋姓男子的母親給予他們機會補償。
另外,台中警方以「非現行犯」為由將3人釋放,後再以涉嫌傷害罪函送,大批網友怒轟根本包庇、不負責,今台中市警局究責,偵查隊長陳聖偉、市政所長李國彰調職拔官、六分局長蔡元戎記過一次。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